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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益丰药房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3939Yifeng Pharmary(603939)2024-06-07 10:3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 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 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 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