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锡伟)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 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了公司 2023年度(或"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锡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经济法研究生 学历,律师。1999年获宁波市司法局三等功奖章,2012年获宁波市律师协会宁 波市优秀律师称号,2021年获宁波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2006年发起成 立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