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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3949XUELONG(603949)2024-04-02 12:1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秩序 第五章 工作细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雪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 序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