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修订) | | | | | |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的设立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4267003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1,136,68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