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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3949XUELONG(603949)2024-04-02 12:1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 用的安全,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 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