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50 号 关于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A 股证券代码:603950; 李佐元,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从容,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刘网成,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 年 1 月 15 日,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源东谷或公司)提交披露《关于收到客户定点开 发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某知名飞行汽车公司的定点 开发通知书,并称项目预计于 2024 年下半年开始量产。上述公 告发布后,公司股价于 1 月 16 日涨停。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 1 月 16 日提交披露《关于收到客户定 点开发通知书的补充公告》称,公司实际于 1 月 6 日收到国内某 知名飞行汽车公司签发的《定点开发通知书》,公司未在规定时 间内披露,存在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公告还称,飞行汽车市场的 发展状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会对该客户的生产计 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进而对本公司的供货量带来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