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47 号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予以监管警 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 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1 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中创物流,A 股证券代 码:603967; 楚旭日,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19 年 4 月 16 日,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净额 91,929.63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股票发行结果公告,前述募集 资金到账。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