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在 Um Each Pri YUAN LAW OFFICES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58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 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 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