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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603982CHERVON-AUTO(603982)2023-12-29 08:5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 和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1/3 的董事的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 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