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相关工作 组的成员由战略委员会选定。 1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