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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至正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603991Original(603991)2023-12-05 09:1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