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至正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 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