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汉坤(证)字[2024]第 33909-2-O-2 号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20 层 518048 电话:(86 755) 3680 6500;传真:(86 755) 3680 6599 北京 上海 深圳 香港 海口 武汉 新加坡 纽约 www.hankunlaw.com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甬金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 份")的委托,担任甬金股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