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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靖祎为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 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