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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郭靖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 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