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号),同意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582,000 股,发行价格为13.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259,983.0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民币 41,744,736.98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1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2月2日出具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号)。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