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高股份:《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舆情管理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处理 工作的领导机构,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 的相关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响应与协作。 舆情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