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29-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 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1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应具有如下含义: 味知香、公司 指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人 指 夏靖,系味知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增持 指 增持人于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3 日期间增持 公司股份之事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自律监管指 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 份变动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