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波、李金桂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市味 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出具 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