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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教育: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605098Action Education(605098)2024-04-15 13:21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监事会或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 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 的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