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经讨论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和 财务资助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赵万一、胡耘通、黄英君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9 日 一、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 关于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