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 号),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方新材"或"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9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 4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499.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86.9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512.30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 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四方新材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原证券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