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O2023BJ(法) 字第 08120-1 号 致: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宋琳琳律师、顾莹律师列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会议决议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 件及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所律师出示的身份证明文件 均真实有效。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