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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嵘泰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605133RTGF(605133)2024-04-09 11:18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 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任职独立性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