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保荐人专项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华通 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华通线缆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进行了审慎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