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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605199HULUWA(605199)2023-12-22 10:07

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8 月 21 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 "公司"或"发行人")收到贵所《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5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申报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 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