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3】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指导和促进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规范、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则等,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