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3月修订)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年【3】月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保证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