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2024年3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 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董事会秘书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 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可能利 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海南葫芦娃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