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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605199HULUWA(605199)2024-04-26 11:3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 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桂华、刘秋云、王世 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桂华、刘秋云、王世贤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刘景萍 于 汇 王桂华 王世贤 李君玲 汤琪波 Q 刘秋云 海南葫芦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