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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05266JZJ(605266)2024-06-11 10:2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期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 0871-63172192 邮编:650034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5 | | 二、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8 | | 三、结论意见 10 |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回购 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