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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股份: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才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