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 大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