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股东名称 | 李新华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46,76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75% |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 气")股票 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质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0 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 公司总股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166,488,000 股,李建所持公 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2,557,000 股。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陈 启勇、张先梅、王继光未质押公司股份。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 押数量为 169,045,000 股,占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41.5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40%。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