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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 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