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 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 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 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可以暂缓披露。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披露或履行相关 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