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国邦医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国邦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 人士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 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 三类资格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