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邦医药:国邦医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5507Guobang Pharma (605507)2024-04-15 10:47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 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