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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国邦医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订)
605507Guobang Pharma (605507)2024-04-15 10: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