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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国邦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订)
605507Guobang Pharma (605507)2024-04-15 10:47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国邦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但遇特殊情况,应即 时通知,及时召开。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