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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湾"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中原证券与上海港湾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 中原证券对上海港湾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 2 个完整的 会计年度,上海港湾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 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中原证券对上海港 湾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中原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