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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3 | | --- | |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5 | | 三、结论意见 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湾"或"公 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 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海 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