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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和评价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七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 说明。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 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对于该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人选应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