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 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 务部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 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或罢免董事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将公司全部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