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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澜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 1/3。 董事会应包括 2 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