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福光股份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福光股份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19 日、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2023 年 2 月 28 日,福光股份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 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募投项目"精密镜 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中国光大银行福清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79820180802260166 进行管理。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