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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688016Endovastec(688016)2024-01-11 12: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 称"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 以回避; (三)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