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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1月修订)
688016Endovastec(688016)2024-01-11 12: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一) 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 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