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 保荐人" )作为烟 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德邦科技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527号文《关于同 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烟台德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002.7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52,543,951.1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48.88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35,894,306.56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