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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 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 ...